关于建立从事住宅修缮工程承发包企业信息库通知
各区住宅修缮管理部门、相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市场秩序,现就启用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承发包企业信息库的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参与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承发包工作的相关企业。
二、启用时间
各相关企业可登录到一联易招交易平台(www.ebid.sh.cn)中的住宅修缮企业信息库完善相关信息。2018年10月 1日起,未完善信息的企业,将无法参与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的承发包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填报虚假信息将根据《上海市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》与《关于<上海市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>补充内容说明》中的内容扣除企业信用分
本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
2018年8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