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问题:
1、回标分析中未指出住建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
2、红花杯金鹿公司一次系施工、一次系代建,金鹿公司参加施工投标,应计分值“0.7”分,非“1”分;
3、合同专用条款第21条:总承包管理费3%(P770),与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.9条自报费率前后不一致(P789),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。
4、清单第29项项目特征(管径50)与项目名称(管径32)不统一。
其他建议:
1、第七章单位工程一览表过于简单,应根据高度、层数和面积分开描述;修缮科目建议展开,如屋面包含坡屋面、平屋面等。